如果孩子在上學前已經具備一些基本能力,可降低孩子的挫折感,協助孩子更快適應團體生活。這些能力包括:


一、能聽懂指令、表達需求
孩子能夠聽懂大人的指令,例如:「把玩具收好」、「去喝水、尿尿」;也能清楚表達自己的需求,例如:「我想尿尿」、「我肚子好餓」、「我肚子痛」等。

二、有基本生活自理能力

孩子能夠自己喝水、吃飯、上廁所、擦屁股、洗手、擦手、穿脫衣服與鞋子等等。

三、作息正常、具備半天活動的體力

孩子可以早起不賴床,且體力至少可以維持一整個上午,中途不需要再小睡片刻。

四、能適度控制自己情緒

遇到挫折或衝突時,孩子就算哭鬧,也不會超過五分鐘,就能自己平靜下來,主動尋求其他的解決方式;不會動不動就以激烈哭鬧、攻擊別人、傷害自己、破壞玩具為手段,要脅別人就範。

因為每個孩子的發展速度快慢不太一樣,且孩子送托的年齡層不同,所具備的能力當然也不同。如果孩子還沒完全具備這些條件卻必須送托,父母也不需要擔心,只要選擇得宜,幼稚園或托兒所的合格教保人員自然就會以專業的態度及方式,協助孩子培養出這些基本能力。

 

 

資料來源:親子天下

http://parenting.cw.com.tw/web/expertDetail.do?id=105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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